当前位置1:首页银河百科 │ 检定

检定

  • 浏览次数:2460次
  • 发布时间:2013/9/8 23:59:59
  • 作者:银河电气

一、检定的定义
  检定是一种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,通过实验,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.
  ISO/IEC指南25—199O 《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》将“检定”定义为:“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。
二、检定与校准的区别
  1.目的不同,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,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确保量值准确,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;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,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,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。
  2.对象不同,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;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。
  3.性质不同,校准不具有强制性,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;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,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。
  4.依据不同,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《校准规范》,或参照《检定规程》的要求;检定的主要依据是《计量检定规程》,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。
  5.方式不同,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、外校,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;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。
  6.周期不同,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;检定的周期必须按《检定规程》的规定进行,组织不能自行确定。
  7.内容不同,校准的内容和项目,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以确保量值准确;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,要求更全面、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,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。
  8.结论不同,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,确保量值准确,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;检定则必须依据《检定规程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,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。
  9.法律效力不同,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;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。
  作者:cw_yinhe
  湖南银河电气有限公司(http://www.vfe.cc/

Copyright 2010-2017 www.vfe.ac.cn,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银河电气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09002592号-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