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 12668.502-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-2部分:安全要求、功能为
GB 12668的第5-2部分。
GB/T 12668.502-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-2部分:安全要求、功能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1800-5-2:2007《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-2部分:安全要求 功能》。
GB/T 12668.502-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-2部分:安全要求、功能规定了从功能安全方面考虑,对电气传动系统(安全相关)[PDS(SR)]的设计开发、集成和验证,详述了要求,给出了建议。
GB/T 12668.502-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-2部分:安全要求、功能适用于《调速电气传动系统》中其他设计调速电气系统的标准。
GB/T 12668.502-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-2部分:安全要求、功能仅当PDS(SR)的功能安全被认定和PDS(SR)以高要求或连续模式(见3.10)操作时适用。对低要求应用,见IEC 61508。
GB/T 12668.502-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-2部分:安全要求、功能是一个产品标准,阐述了有关IEC 61508结构体系中PDS(SR)安全相关考虑,介绍了PDS(SR)作为安全子系统的要求。本部分意在促进PDS(SR)的电气/电子/可编程电子元件(E/E/PE)来实现PDS安全功能的安全特性。